审计处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
发布时间: 2020-11-23 浏览次数: 235

审计处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


20201118日下午4点,审计处党支部在行政楼411办公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,会议由支部书记史为业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。

会上,支部书记史为业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审计署发布的《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》和《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》。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包括:  一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。二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三、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四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,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。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 包括: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 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 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 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 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 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 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 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 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,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。 

史为业对“四严禁”释义和“八不准”释义进行了详细解读,强调审计人员要从党风廉政建设上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“四严禁”要求和“八不准”纪律,在今后工作中做到忠诚、干净、担当,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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